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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进行质证的程序 民事案件的审理

2022年7月23日  厦门经济合同律师   http://www.phjjls.com/

 陈德文,厦门知名经济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法庭上进行质证的程序

  法庭上进行质证的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一般说来,质证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三下步骤:


  1、出示证据  质证开始于一方当事人向法庭和对方当事人出示证据。出示方式包括宣读、展示、播放等。


  2、辨认证据  一方当事人出示证据后,由另一方进行辨认。辨认的意义在于了解另一方当事人对所出示证据的态度,以便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质证。辨认的结果分为认可和不予认两种。如承认对方出示的书证的内容是真实的,对已经为对方当事人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可以直接确认其证明力,无须作进一步质证。


  3、对证据质询和辩驳  一方出示的证据为另一方否认后,否认一方当事人就要向法庭说明否认的理由。质证方陈述完否认的理由后,出示方还可以针对否认的理由进行反驳。然后再由质证方对反驳的理由进行辩驳,直至法庭认为该证据已审查核实清楚。  在质证过程中,质证方经法庭许可后还可以向出示方提出各种问题,除非所提问题与质证目的无关。  审判人员在必要时,也可以向当事人发问。  质证一般采取一证一质,逐个进行的方法。





民事案件的审理

民事案件的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有几种情况,一是适用简易程序;一是适用普通程序。 1.简易程序。简易程序是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所谓简单的民事案件是指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明确的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特点是:起诉简便。它既可以书面起诉也可以口头起诉,口头起诉者由法官记入笔录。实行独任制。即只由一个法官审案,不需要合议庭。审理程序简便。独任法官在审理时,不受时间、地点和条件的限制,可以随到随审,审理阶段也可灵舌掌握交替进行。审结时间很短,一般在3个月内审结,而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通常要6个月。 2.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相比,普通程序则强调程序的完整性和适用的广泛性。通常,普通程序有下列阶段:起诉与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庭审准备刊的宣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8)合议庭合议:宣告判决。





文章来源: 厦门经济合同律师
律师: 陈德文 [厦门]
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750900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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