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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评估的常用方法

2018年3月21日  厦门经济合同律师   http://www.phjjls.com/
1、市场比较法:将要评估的房地产与在评估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要评估的房地产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2、剩余法:预计评估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费和利润等,以此估算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3、收益法:预计评估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评估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4、成本法:求取评估对象在评估时点的重置价格(即在现在的市场行情下,重新建造评估对象所需的费用)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计算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5、基准地价修正法:各地方政府一般定期对所辖区域公布基准地价,由评估对象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宗地地价的方法。


文章来源: 厦门经济合同律师
律师: 陈德文 [厦门]
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750900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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