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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荒”引来家中贼聘用保姆须谨慎

2018年6月7日  厦门经济合同律师   http://www.phjjls.com/
 
  临近春节,返乡潮让北京的家政服务市场又出现“保姆荒”,而个别人开始借此机会伸出贼手。昨天,市工商局和市消协联合提醒,有人借“保姆荒”掠走家中财物,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家内财物,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近日,一位消费者向工商部门反映,他因急需雇用保姆照顾老人找到一家政公司,对方称有人可立即上岗,消费者当场交纳350元服务费,办好手续并带保姆回家。可次日一早,保姆便提出家里老人病了,必须回老家。消费者无奈只得同意让她离开,但随后却发现家里丢失了一部手机、一条纯金项链。消费者马上向家政公司反映了情况,要求其选派新保姆接替,并赔偿所丢失的财物。但家政公司以无合适人选为由拖延,并拒绝赔偿。 

  后经工商部门调解,家政公司退还消费者服务费350元。但消费者所丢的财物,工商部门无法认定责任及具体损失,消费者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以往遇到此类情况,消费者只能是与家政公司开始“拉锯战”,而从今年1月1日起推行的《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合同文本中针对服务内容、服务费用、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均有具体规定。如规定家政公司应在消费者提出调换保姆要求后3日内予以调换;消费者有权向家政公司追究因保姆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的损失。消费者在与家政公司建立服务关系时最好按照合同范本签订。 

 


文章来源: 厦门经济合同律师
律师: 陈德文 [厦门]
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750900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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