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订规程。联合国税部门从组织机构、联席会议、信息交换、联合办案、发票协查、保密规定等6方面制定了稽查合作工作规程。2.互通情报。定期交换双方已查结案件资料,通过信息分析比对,找出涉税疑点,辅导纳税人开展自查,堵塞税收漏洞,已通过国地税稽查信息交换查补税款17.63万元。3.联合检查。联合开展共管户案件检查,减少入户检查次数,减轻税收检查对纳税人的影响,并通过信息共享提高稽查效率。已联合立案检查2户。4.开展协查。国地税双方在查办案件需要证据佐证时,积极为对方提供协查便利,消除案件取证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