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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不还钱能直接占有抵押物吗?既无还款日期也无保证期限如何计算保证期间?

2022年7月23日  厦门经济合同律师   http://www.phjjls.com/

 陈德文,厦门知名经济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债务人不还钱,可以直接占有抵押物吗?

在现实生活中,抵押借款的现象早已屡见不鲜。很多人为了能够拿回借出的大笔钱,都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房屋、车辆等高价值财物作为担保,签订担保合同,并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到期不还款时,抵押物直接归债权人所有。但抵押物的价值通常都会高于债务人所借的款项,一旦债务人无力还款,十有八九都会产生纠纷,因为很多人其实并不清楚债务人无力还款时,债权人可不可以直接占有抵押物


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不得直接占有抵押物


或许很多人认为既然债务人无力还款,那房屋就应该归债权人所有的诉讼请求合情合理,但事实上,这是违法无效的。


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在订立抵押担保合同时,债权人与抵押人不得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债务人还款期限届满时无力偿还债务,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


在抵押担保合同中,所有类似条款都会因违法而无效,又因为此类条款属于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无效的,整个合同无效,所以此类抵押担保合同无效。


因此,实质上当债务人不还钱或无力还钱时,债权人是不得直接占有抵押物的。


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偿


在债务人不还款或无力还款,抵押担保合同又无效的情况下,不代表债权人没有其它办法追回借款。常见的追款方式如下:


1、债权人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债务人,通过法律措施追款。出借双方的借款合同,不会因为抵押合同无效而受到影响的,债权人依然可以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还本付息,且胜诉后,还可以拿着已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制拍卖、变卖债务人的财产来受偿。


2、抵押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存在过错的,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尽管担抵押担保合同无效,但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担保人存在过错的。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至多可以要求担保人清偿债务人现有欠款的二分之一;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到法院起诉担保人追偿。


所以如因为抵押担保合同发生纠纷,自己又未能妥善解决的,我们建议最好委托专业担保合同律师协助处理,根据专业的法律意见制定合适的追偿方案,尽最大的可能追回借款及利息。



既无还款日期也无保证期限,如何计算保证期间?

在借钱或被借钱的时候,很多人都要提供担保,签订担保合同,但是日常亲朋好友间提供担保时,往往不好意思在担保合同上根根计较,以致出现很多问题,常见的就是未约定担保期间。担保期间直接关系到债权人与担保人两者的切身利益,怎样确定担保期间,关系到债权人能不能索偿,担保人需不需要履行担保责任的问题,必须要慎重对待和处理。


未约定担保期间的,担保人仍担责


担保期间,是担保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到债权人与担保人的切身利益,当事人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明确约定担保期间,债权人在担保期间内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


那如果未约定担保期间,担保人是不是就不需要履行担保责任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双方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间的,可以适用法定担保期间,在法定担保期间内,担保人仍然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未约定担保期间的可按以下方式计算法定担保期间


1、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间的,通常都可以应适用法定担保期间6个月。债权人自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可以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逾期未向担保人提出要求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2、若担保方式是一般保证,当事人又未约定担保期间的,法定担保期间也是6个月。债权人未自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债务人或申请仲裁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3、若当事人既无还款日期也没有约定担保期间的,担保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满之日起计算满6个月,逾期未向担保人提出要求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如乙向甲借钱,丙作保,甲乙未约定还款日期,甲丙未约定担保期间。那当甲要求乙还钱,并给予了一个月宽限期时,乙到期未还钱的,担保期间是从该月结束之日起计算6个月。若甲逾期没有起诉乙或申请仲裁的,丙免除担保责任。


解决方案:协商或诉讼


当因未约定担保期间而产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协商处理,达成一致协议解决纠纷。如果在担保期间内,担保人就是无意履行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应该尽早到法院起诉担保人,担保方式是一般保证的,要先起诉债务人。


这样能避免因错过担保期间,而不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向担保人追偿。在欠款金额巨大的情况下,或无法自行确定担保期间,处理法院诉讼事宜的,我们建议最妥当的做法就是委托专业担保合同律师协助追偿,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利益。




文章来源: 厦门经济合同律师
律师: 陈德文 [厦门]
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750900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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