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文,厦门知名经济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东元(厦门)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或许很多人都知道乘人危难之际而签订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合同,但该怎样撤销合同,该在什么时候撤销合同,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的事情,导致遇到这类情况未能及时做出处理,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
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可撤销
按照合同法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也就是说,不管什么原因,只要合同是乘人之危订立的,受损害方都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但并不是说,乘人之危合同想什么时候撤销就撤销的,撤销合同有时间限制。
按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换而言之,撤销乘人之危合同的时间只有一年,从受损害方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在这一年内,受损害方都可以随时找律师,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乘人之危合同,追回相应的财产。
而一旦受损害方逾期一年没有向法院起诉的,乘人之危合同就成了应生效的合同,合同双方都需要遵守。
因此,当因乘人之危合同遭受损害的,可以和对方协商,解除合同或要求补偿。要是无法协商的,建议尽早找个专业合同律师详细咨询,制定妥当的处理方案,尽最大可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你有没有看到过譬如“xxx概不负责”或者“责任自负”等条款的合同,这实际上是一种显失公平的合同。看上去很不公平的显失公平合同,原则上是有效的,但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显失公平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倘若不提出撤销变更申请,合同则有效。
合同是否显失公平可以这么判断
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对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具体体现于:
1、合同当事人一方利用了对方紧迫情势、缺乏实际经验或不知情,使之提出或接受了明显不利的条件;
2、当事人一方不正当地利用其在经济地位、社会影响或人际关系上的优越条件,使对方接受或提出明显不公平的交易条件;
3、因第三方的不正当干涉,使双方当事人不得不达成显失公平的协议。
显失公平合同的法律效力
1、如果当事人都自愿认可接受的,合同有效,双方都需要遵守合同约定。
2、但如果当事人不认可显失公平合同的,可以要求解除、撤销合同,那么合同归于无效。
要注意的是,撤消权的法定诉讼时效只有一年,合同当事人就应及早行使撤消权。
实务中,合同当事人在撤销显失公平合同后,仍然容易存在一些合同纠纷。譬如撤销合同后,造成一方当事人损失的赔偿问题等等。
这个时候,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先协商具体的处理方法,协商不了的,可以搜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解决。
在向法院申请起诉的时候,要注意:
1、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
第一, 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 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被告地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起诉需要的证据材料
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
其他证据。
合同当事人在发现合同存在显失公平,威胁到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要及时向法院申请撤销或变更。在起诉的时候要注意搜集相关证据材料,遇到困难的,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